“在最春心萌动的年纪,遇到了最惊艳的人,却把握不住她,可能也是一种不幸吧。”
毕竟相识不久,我对付春熙的了解并不深。但无论是从她的初印象,还是从她续写的字里行间,都能感觉出来,她应当是个明媚的女孩子,而非如此感慨颇深。
方棠,你看看你把人家害的。
饭菜都上齐了,我给付春熙烫好了碗碟,给她盛了两勺子蛤蜊疙瘩汤。我在家族中算是长女,这种吃饭时候照顾人的活儿,总是做得很得心应手。
付春熙感激地笑了笑,继续恍恍惚惚地说:“我也不是没有遇到过很惊艳的人,方棠虽然好,但我也知道,慕强并不是爱。我爱方棠,是因为我总能和她心灵相通,她说的话,我都在心里想过千百遍,有些我总是不敢表达的,总是能听到她替我发声。她是比爱情更重要的存在,她是我的知己。”
我点头附和,但在这一点上,我和付春熙之间的感触,略有不同。
方棠的观点,我并不总是同意。我能够确定,激起她兴趣的总是王公贵族生杀予夺,而非扫地不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她也有正义感,但这正义感格局很大,在庞大格局之下,牺牲一两个升斗小民,总是不值得计较的。
而我不幸,总是蝼蚁,飞蛾和升斗小民。
我时刻能体会到,她本质是有些高高在上的,这并非是我自卑,而是一种微妙的阶级对立感。诚然在这个太平盛世,阶级这种东西,恐怕言之过重,但感觉到了就是感觉到了,我不能自我欺骗它并不存在,它总是缭绕在我和方棠之间。
“知己比女朋友更珍贵。”我一边嚼风味茄子,一边宽慰她,“女朋友眨眼就能换,但知己一个也难求。你如果真的自诩是她的知己,那至少你还拥有着一段非常珍贵的关系。”
“可是,我恐怕并不是她的知己吧。我只是她降维社交的受害者。”
我被她这种形容逗乐了:“谁不是呢。”
付春熙问我:“小黎老师也会为了方棠苦恼吗?”
我点点头:“会吧,但我知道这种苦恼是有助于我向前的,所以我才会苦恼。如果这种苦恼会把我带入泥潭,我就会毫不犹豫地把方棠踹开。”
“喜欢这种情绪是很有力的,要把这股力量用在奋力向前,而不是自怨自艾。你说她降维社交,那你就升维嘛,或许升到她那个维度的时候,就会发现她也不过如此了。”
“那如果你告白失败了,你会怎么做?”
她开始发问,这让我觉得有些不好招架。我没有告白失败过,虽然我曾经多少次以为,我一定会失败,可我成功了,连我自己也没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