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寰辰罚凌天在房里练习吐纳,自己去隔壁找楼明月,凌天不放心地提醒道:“巫寰辰,孤男寡女的,你要懂得避嫌,别呆太久。”
巫寰辰一道禁言咒打过去,凌天终于安静了,巫寰辰通体舒畅。
他居高临下地看着凌天,道:“你要时刻记得自己的身份,明白吗,你是我的徒弟,不是我爹。”
楼明月正帮魔族少年处理伤口,魔族少年浑身都是新新旧旧的伤,大多都是镖伤和鞭伤,最严重的是新添的,手掌和角上的伤。
楼明月用的是万剑宗上好的金疮药,治外伤有奇效,唯一的缺点就是会疼痛加倍。
魔族少年的角有点像龙角,嫩生生地长在额角,他右边的角被飞镖扎透了,沁出丝丝血迹,药粉一碰到伤口,魔族少年就猛地一抖,脸色煞白,额头上冒出大滴大滴的汗。
楼明月解释道:“魔族的角是他们身上最脆弱也最隐秘的部位,若受伤,痛楚是别的部位的几倍,在魔族,角长得好看很受女魔们欢迎,青龙就是,他没与我成婚之前,走到哪里都有女魔暗送秋波。”
巫寰辰突然问:“他们的角可以摸吗?”
楼明月失笑:“当然不可以!像是青龙,他的角只有我能摸,甚至魔尊都不能摸,对于一个魔族来说,让别人摸自己的角,意味着他对那个人绝对信任、忠诚,甚至是爱慕、臣服,大部分魔族只会让自己的伴侣摸自己的角。”
巫寰辰突然怔住了。
他和夜天临初遇的时候,夜天临额上的角也像这个魔族少年般稚嫩。
魔族和人、妖两族不同,他们的魔尊是天生地养的,上一任魔尊死去之后,新任魔尊会在深渊魔涧中诞生。深渊魔涧是魔族最凶险莫测的地方,魔尊自出生起就要对抗魔瘴,与无数魔物厮杀,因此,他出世时就灵力高强。
可也潇洒不羁,不通人情世故。
那时人族和魔族之间的仇恨还不像现在这样不可消弭,可魔族仍是异族,哪怕只是在酒楼吃个饭,魔族也要比人族多花些银两。
初识是在酒楼里,夜天临叫了一桌好菜,有酒有肉,自在吃喝,巫寰辰无意中听小二说要狠狠宰他一顿。
出于善意,巫寰辰提醒夜天临,以后在人族走动的时候,可以施个障眼法把角藏起来,可以免去许多麻烦。
夜天临一口拒绝:“我这么漂亮的角,凭什么要藏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