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素却道:“不用,楼道里的结构很简单,只有一个进口一个出口,二楼楼道的窗户可以跳下来。如果你现在去被人看到,会引起注意,陌生人在这里很显眼。”
罗素的话也有一定道理,但问题是亚瑟连楼道里什么样都不清楚,他是要去杀人,不是上门收牛奶费啊。
亚瑟越发肯定,这次刺杀就是托尼给自己挖下的一个坑,如果真的按照罗素说的去做,杀不掉阿布拉莫不说,搞不好还要被对方反杀。
不过,亚瑟也没真的就想去杀阿布拉莫,他心里有更重要的事,那张牌,那首诗。
跟着罗素回到车上,亚瑟道:“罗素,要不要带我去试试抢?我…我还没打过枪。”
不论是原来的亚瑟还是俞鹏,这辈子唯一摸过的枪只有自己的金枪,这火枪还真是没碰过。
罗素点点头发动了汽车,他又重新陷入了沉默之中。
……
十分钟后,罗素开着车带着亚瑟到了哈得逊河旁的一处石滩,隔着河能看到泽西对岸的纽约。天空已经开始下起小雨,纽约城笼罩在灰蒙蒙的雨雾之中,若隐若现,仿佛一头蛰伏的怪兽。
周围没有人,河上有两三艘船只,隔得很远,罗素把车停靠在路边的一处空地上,让亚瑟拿出储物箱的左轮手枪,和他一起下车。
亚瑟打开储物箱,拿起枪,枪比想象中的要重很多,黑色哑光的枪声,塑胶的枪把,还有一盒六发子弹。亚瑟拿着枪和子弹下车,雨点扑扑的打在他的脸上,冷冰冰的,一阵寒风吹来,脖子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罗素走在前面,带着亚瑟一路下到石滩,这个石滩一面是河,三面是树丛,又是雨天,下午三点多靠近四点,是不会有人过来的。罗素撑了一把黑色的伞,而亚瑟并没有伞,没一会儿头发已经湿了,雨在变大。
罗素停下,对亚瑟道:“鲁格gp100,从特殊渠道弄来的,干净的枪,枪把经过处理,不会留下指纹。六发子弹,足够使用。打的时候最好近一些,对准脑袋,扣动扳机。最好不要超过两米的距离,不然……”
所谓干净的枪,意思就是没有在其他犯罪行为中被使用过,不然枪支的弹道特性会被记录在案,警察一查就能查出枪支的来源。
手枪在所有枪械中使用难度是最大的,因为不好控制,枪管短,准度差,对于一个新手来说,如果开枪距离超过三米,基本就是“我瞄准你的头却一枪打爆了你的蛋蛋”,如果再紧张、手抖,加上对方的反抗,命中率可想而知。
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靠近,用枪管顶住对方的脑袋,一枪下去,基本不会失误。
亚瑟从盒子里拿出子弹,一颗颗的装进了轮盘中,他的手微微有些颤抖,男人第一次摸枪可能都是这样,期待着子弹射出的那一刻,既害怕又兴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