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里,缘起客栈如今衰败的模样,就更令她心生不忍。
反正,是她自己愿意留下来为客栈掌勺的,大掌柜愿意留她,两人的想法一拍即合,她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
她提起笔,准备在合同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呃,不过,她究竟应该签在何处呢?
“我自愿与缘起客栈签订合同,合约期内负责客栈厨房掌勺、配合掌柜营业以及全体员工伙食,具体条款补充如下……”
她一边浏览着合同,一边将内容喃喃念出,只不过那些补充条款也太多了,写完一条又一条,密密麻麻地铺满了纸张,足足有三米那么长,纵然他有耐心写,她也实在是没有耐心再看下去了。
她抬起头,迷茫地望向燕绥。
“掌柜的,合同太长了,我该签在哪儿?”
“签在最后一条下面就可以了。”他贴心地为她指出位置,“见笑了,我家合同都是开店时就定下来的模板,内容可能有点儿多,但是已经写好了,不大方便改动。”
她点头“喔”了一声,眼前的条款多得令人眼花缭乱,她光是一路向下,找到最后一条,都觉得费劲了气力。
“不要紧、不要紧,不用麻烦了,我就这么签吧。”她说着便落了笔,工工整整地把自己的名字签在了合同上。
签完名字之后,她又想起一个问题,于是又去喊他:“掌柜的,合同上好像没有写明合约时间。”
她与客栈签订合同,需要签多少久?她的家在裕陵,总要回到江南,不可能永远停留在北方。
她愿意留下来的,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拿到那三支人参。
燕绥微微一笑,解答了她的疑问。
“自然是以,‘赚够了赎参银两’的时间为界限了。”
她眼前一亮,正巧,他和她想得一样!现在的她正苦于没有银两,又没法兑换银票,只得在北方做工现赚。等她赚到足够的钱,足以赎回人参的那天,也就是她的返程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