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文学>青春小说>重生之小玩家 > 第一百二十八章 招牌字
    心里装着事,就容易醒得早。秦风是清晨4点半才睡下,但早上10点就起来了,比王艳梅还早了半个钟头。刚起来的时候,秦风脑子晕乎乎的,有点摸不着自己到底是起来干嘛,脑子里唯一能想到的,就是这个点应该先去菜市场把食材运回家,以免去晚了,又让痴心不改的猪肉大叔久等。

    迷迷瞪瞪走到客厅,苏糖正横卧在沙发上看电视,一双白白的发长腿微微曲着,可依然仿佛占了身体长度的一半以上,秦风瞅了一眼,整个人顿时多清醒了三分。

    “你今天没上课?”秦风问道。

    “今天是星期六啊!”苏糖把引人犯罪的腿放下来,笑嘻嘻道。

    秦风气虚不振地轻轻点头,动作跟时的事情,所以在愣神了片刻后,秦建国不由呵呵一笑,说道:“招牌字哪有这么容易写?”

    秦风微笑着,很平静道:“试试看嘛。”

    正在厨房里做早午饭的王艳梅听到爷俩的对话,这时也好奇地走了出来,想看看秦风的毛笔字能写到什么程度。王艳梅和秦建国不一样,她一直就觉得秦风的字写得很漂亮,所以还颇有些期待。

    在家人面前,秦风并不需要刻意地表现什么。

    先把新买回来的毛笔笔头用热水洗得松散开来,然后找出家中不多的几张废报纸,往桌上一摊,也不用什么砚台,秦风直接就提笔放进小墨水瓶里蘸墨,前戏完毕,秦风很随意地在废报纸上,写下了“后巷油炸烤串”6个字,不过落笔之后,秦风自己却先微微摇了摇头。

    “唉,太久不写,只剩七成功力了……”秦风叹了口气。

    前世上大学那会儿,秦风本想着毕业后去当中学老师,所以大学期间,他花了三年时间苦练三笔字(毛笔、钢笔、粉笔)。在书法这块上,秦风属于相当有悟性的类型,那三年里,他的书法水平几乎每年都能上一个台阶,虽然还达不到可以拿出去卖钱的地步,但至少已经有了自己的风格,用来糊弄外行,已经相当够用。

    站在一旁的秦建国,目瞪口呆了好几秒,才总算回过神来,一脸惊奇地问秦风道:“小风,你这毛笔字……什么时候学的啊?”

    王艳梅戳了戳他的胳膊,责怪似的道:“你到底怎么当爸爸的,这也能不知道?”

    “妈,这事我爸确实不知道,这是我以前私底下随便练的,没跟我爸说。”秦风解释道。

    秦建国忙问:“干嘛不跟我说啊?”

    秦风笑道:“跟你说这个有什么用啊?我又不拿去比赛。”

    秦建国摇了摇头,心里不禁有点自责,儿子每天在眼皮子底下,他居然连秦风到底会什么都不知道,这个爸当的,确实太失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