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顿的名字是“弗洛伊德”,他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
他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常年生活在哥哥爱德华的阴影下。
爱德华有英俊的外表,白皮肤,黄头发,读书恋爱运动样样精通,所有见过他的人都喜欢他。
作为他的弟弟,弗洛伊德无法比他更优秀,只能靠惹麻烦来博取注意力,逐渐成为家人口中“不讨人喜欢的小孩”。
但这不代表弗洛伊德讨厌哥哥,因为爱德华是唯一能在父亲的家暴中保护弟弟和母亲的人。
由于想要逃避贫穷带来的无止尽的麻烦,他们的父亲,老劳顿,染上了酗酒的恶习。
又因为酗酒,老劳顿找不到工作,从而更加贫穷,就此,一家子的生活陷入恶性循环。
酒精侵蚀老劳顿的神经,他变得暴躁和暴力,最常成为受害者的就是他的家人。
老劳顿肆无忌惮地将暴力宣泄在家人身上。
终于有一天,在一次严重的受伤后,他的妻子将两个孩子,爱德华和弗洛伊德,一起叫到花园里。
她说:“我希望你们能杀死他。”
时至今日,弗洛伊德依旧想不清楚,当时母亲是在怎样的心情下对自己的孩子作出这样的要求,但爱德华已经点头答应:“好,妈妈。”
在那个夜深人静的晚上,爱德华和他的父亲在客厅里扭打在一起。
年轻的爱德华显然错估了父亲在求生本能下激发的战斗力,在打斗过程中,一把枪被击飞,落在弗洛伊德脚边。
男人的声音同时响起:“捡起来,弗洛伊德,捡起来!开枪!”,命悬一线的决斗,两个人的声音都走了调,因此,弗洛伊德分不清是谁在对他喊叫。
但他们都在吼:“捡起来,开抢!”
慌乱中,他本能地听从指挥,捡起枪——他对准了,又或许没有——猛地扣下扳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