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风吹过。
空气中浮动着浅淡的血腥味。
江恨舟知道那是自己身上的味道。
他一低头就看见霍旸单肩托着他,并用同侧的手抱着他的腿固定他的身形,另一只手则拎着步枪。
江恨舟认得,那是以前美国特种兵专用的fn-scar突击步枪,单是裸枪重量就有七斤左右,再加上枪托、弹药、瞄准镜以及全息,整枪重量就更不必说了。
普通人玩这种步枪,要不了十分钟就肩背酸疼,双手扛枪都觉得折磨。
可霍旸单手拿着,竟像是提一个迷你慕斯黑森林蛋糕那般轻松。
江恨舟的心情非常微妙。
大抵是因为男人源于本能的武力崇拜。
只要有条件,恐怕没几个男人不想搞把枪来摸摸。
面对一个懂枪且能把枪玩得很好的人,男人们总是对之怀有一种迷之崇拜与神往之情。
回别墅的这段路好像很短,但又好像很长。
江恨舟有种永远走不到头的恍惚感,但他确乎是被霍旸扛回了别墅。
霍旸把他从肩膀上放下来的那一刻,江恨舟才恍然反应过来,自己一个人高马大的成年男人居然在一个比他小十岁的青年肩膀上坐了那么久。
江恨舟隐隐觉得屁股都在发麻,走路都莫名感到别扭。
一瘸一拐地还没蹦出两步路,胳膊就被一只手抓着往上微提。
那只手力气太大了,就像钢箍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