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杳然本就生得靡颜腻理,眼睑皮肤相比其他部位,又来得更薄软柔嫩。贺秋渡也没想到,自己不过是亲了亲,还万般轻柔又小心,却还是留下了不该有的痕迹。
幸好,肿倒是不肿,这双猫儿瞳向上看人的时候,依然迫出了深刻的双眼皮折痕。只是微微泛红,红意皴染至眼稍,连那颗淡色的小痣都变得冶艳了几分。
就好像那些细细密密的啄吻,给他上了一抹飞红的戏妆。
“是不是被虫子咬了呀,这鬼地方以前蚊虫就多。”林杳然撇撇嘴,“还只咬我不咬你……”
贺秋渡含糊过去,帮他戴好隐形眼镜后,又抓紧时间帮他梳头发。林杳然头发泼泼洒洒一直垂到腰下,梳的时候要用手掌拢住挽起,才能把发尾也一并通顺。
林杳然发质很好,并没有因为疏于打理而变得枯黄毛躁,握在手里沁凉柔滑,过多的厚密青丝会从指缝间溢出来,泛着墨玉般的光泽。
简单梳过一遍,被睡得乱七八糟的长发就恢复了光洁柔顺的原貌,光华潋滟地垂落下来,像一席华丽的锦缎,倾散在林杳然瘦削单薄的肩头。贺秋渡站在他身后,可以从镜子里完整看清他的面容。镜子是古色古香的式样,外面一圈青松白鹤的镂刻像画框,将这张面孔精心装裱起来,大约是真正的“鬓云欲度香腮雪”了。
阳光照进来,轻灰发着亮,腾在疏落的几线光里,静静漂浮着。
听着梳齿穿行在发丛间簌簌的轻响,林杳然不禁有些恍神。十几年前的那个夏天,似乎也有过类似的光景。他坐在院子里的廊檐下,男孩专心致志地给他编发辫。没有雨的日子,太阳很好,散着这么一头厚密的长发会捂得脖子发汗,他自己又不会鼓捣,但是那男孩却心灵手巧,无师自通地给他编了长长的三股辫,还在发梢用缎带端端正正地系上蝴蝶结。
林杳然眯起眼睛,盯着镜子里的画面,那画面是如此自然而和谐,仿佛他跟贺秋渡同时出现在这个地方,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好像只要闭上眼,再睁开,就会回到十几年前的夏天,而那个男孩正站在自己身后,站在金色透明的熏风之中。
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
林杳然不知是因为故事与画像的关系,还是因为重回故地。此刻,自己仿佛身在玄妙之中,时间的概念都在不知不觉间被消解,唯有他与贺秋渡,成为这个空间里唯二的两个定点。
一个荒诞得近似白日梦的念头在心中潜滋暗长,他不敢去碰,不敢去想,因为那是比水月镜花更不切实际的东西,他甚至怀疑在自己触及之前,就会碎成满地残片。
林杳然嘴唇微颤,缓缓开了口:“李兆说,你曾经拒绝了很多大牌音乐制作人的邀请,直到他让你听过我写的歌,你才勉强点头。我想,这跟音乐质量没关系吧?看你录《低温烫伤》时的表现,也不像一时兴起,倒像是为歌手出道准备了很久。”
“为什么?”他转过头,满头青丝如水波晃漾,“我的曲子令你想到什么了吗?”
贺秋渡表情纹丝不乱,甚至手上还维持着拿梳子的姿势。“因为喜欢,仅此而已。”他说。
音乐的主观性非常强,这一点胜过其它的艺术。绘画和雕塑注重外形,文字也必须通过符号讲述内心,而一段音乐,往往直接就是情绪的宣泄和心灵的表达。所以,喜欢二字,听上去很简单,其实是强有力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