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文学>奇幻小说>犬犬之心 > 第三章
    犬族进化rEn类以後,毛发就退化成头发,只有耳朵和尾巴还保留犬类最原始的模样,倘若为长毛犬,耳朵和尾巴的特徵就会明显许多,长毛犬族本身也喜欢将头发留长,按他们的话说,那是天X。

    但若是本身T型上的特徵呢?大型犬与小型犬在身高上会有一定的差距,虽非必然,但通常大型犬会b小型犬血统的犬族长得要高一些。

    至於像沙皮狗或腊肠狗此种在原始犬类时就有明显特徵的犬种,并不会因此就拥有多层肚子或身T特别长的问题了。

    虽然身为犬类时的特徵大多已经消失,但X格上却仍受天X影响。

    根据她的初步判断,公孙华应该属於雪橇犬,和他血缘相近的公孙誉是白sE的耳朵及尾巴,看着像萨摩耶,而经过X格的b对,她更加确定是萨摩耶。

    至於公孙华,他的耳朵是灰黑sE短毛,尾巴是灰白sE,向上卷曲着,时不时会扫到她背脊,若非隔着一层衣服,她兴许会觉得痒。

    她凑近问他:「可以问你一个私人问题吗?」

    公孙华淡淡地「嗯」了一声。

    「你是属於阿拉斯加犬,还是西伯利亚犬呀?」这两者她还真是分不清楚。

    他微微侧头看了过来,深棕的眸子望着她,「阿拉斯加。」

    还真是,惜字如金。

    不过也对,倘若是西伯利亚犬,应当会更热情些。

    他回完话,又专心致志的走路,孙苒觉得他的背很厚实,令人安心,刚才发生的那些糟心事全都一扫而空,她真是迫不及待想见识御琼镇的真面目了!

    公孙华忽然停下步伐,孙苒不禁问:「怎麽了?」

    公孙华没回头,只是嗓音平稳地说:「可以请你不要握着我的耳朵吗?」

    咦?咦咦咦?她什麽时候这麽顺手,把两只耳朵包在手心里的?不过b她想像中还要柔顺许多,是会让人情不自禁想多m0几下那种毛发。

    孙苒讪讪地收回手,「不好意思哈,可能下意识的想抓个东西保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