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倦让林知夏的反应迟钝,有些呆萌。
他被盛朗啃了几口才反应过来,慢吞吞地说:“你的变化越来越大了。”
“有多大?”盛朗问。
“脱胎换骨。”林知夏注视着盛朗,“虽然以前看过你很多广告,也觉得你变化大。但是昨天在台下亲眼看着你,居然觉得你有点陌生。你一点儿都不像的从永安社区那样的地方走出去的小孩了。而我还是过去那个书呆子……”
盛朗蹲在了林知夏面前,将他双手拢在掌心,仰头望着他。
“我不准你说自己是书呆子,小夏。”盛朗认真地说,“我这两年去了那么多地方,认识了那么多人,就没见过比你能聪明机灵的!从小到大,你出手解决了多少事?我要没你在一旁拉扯着,早不知道埋进哪个坑里了。你这还呆,那别人怎么活?”
林知夏笑了,抬手轻抚上了盛朗俊朗分明的脸。
“那估计是真的是被你帅呆了。原本养了一只小土狗,结果出了趟国,就变成时髦威风的大狼狗了。你说我是不是赚大了?”
盛朗乐滋滋地摇了摇尾巴。
“小夏,不论我怎么变,变的都是外表。这具皮囊下,我也还是你的小土狗。我最喜欢吃的还是你爸炖的大排骨和你做的肉酱面。我晚上做梦,总梦到和你一起躺在天台上看星星。”
盛朗低头吻了吻林知夏的手背。
“这两年我在国外混得还不错,但是始终觉得自己在流浪,心是飘的。我每次回国都高兴坏了,因为回家了就能见到你了。一见到你,我的心就踏实了。”
他握着林知夏的手,放在自己胸口。
“如果没有那个守着你好好过日子的念头,我恐怕不会走到现在。”
林知夏深吸了一口气,把盛朗的手牵到自己唇边,也认真地
亲了亲。
“小狼,不论你变成什么样,我都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