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是我开,要想从此过,前章补起来。 三日后,九月初四,秋高气爽,万里无云。
平山县衙公堂大门敞开,外面挤满了闻讯赶来的百姓,都趁升堂之前窃窃私语,交换着各自的看法。
“听说杀人的还是位秀才公呢!”一个汉子低声道。
话音刚落,站在他身边的几人便反驳道:“别胡说,分明是自己淹死的。”
那汉子不服气,“他要不杀自己的相好,人家还用得着为救人淹死?不还是他杀的么!”
众人一愣,话糙理不糙,确实是这么个理儿。
一位须发皆白的老丈唏嘘道:“前儿我家小子还同我说哩,按照咱们大禄律法,只要动了杀心、伤了人,哪怕没死都要判绞刑呢。不过那可是位秀才公啊,能跟咱们老百姓一样吗?”
对寻常百姓而言,秀才公那就是天上文曲下凡,保不齐什么时候就摇身一变成了举人老爷、进士公,岂是他们这些土里刨食的平头百姓可比的?
“唉,难说,难说啊。”
“县太爷不也是从秀才公考上去的?人家才是一路人呢……”
众人忽然没了方才看热闹的兴致,有些茫然地望向大堂之上明镜高悬匾额下头的空座。
前头一个糊涂官整日和稀泥就够受得了,如今好容易来了位新老爷,若他加倍袒护那些读书人,万一日后打杀起来,他们这些百姓的日子还有法儿过吗?
显然秀才公涉嫌杀人一事已经在县城中掀起轩然大波,若不公正处置,不管对读书人还是朝廷律法的威严都是不小的损害。
幸运的是,肖明成本就是嫉恶如仇的性子,平生最痛恨害群之马,意欲用贾桂树个典型,好好整治下本县读书人浮躁的习气,因此早已连夜四百里加急向知府大人去信,顺利将贾桂重新打回白身。
“……犯人贾桂,判处绞刑……来啊,将他押入大牢,秋后行刑!”
贾桂眼前一黑昏死过去,公堂内外俱是哗然,那些闻风而来,原本还心怀侥幸的书生们顿时透心凉。
才刚说话的那老丈双唇不住颤抖,只觉浑身热血都涌上头颅,叫他不自觉想起一句不知从哪儿听的话来,“君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大人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