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之后,两人就成了图书馆战友,经常在课后约着去那学习看书,后来唐潮也加入了进来,三人莫名其妙的气味相投,成了死党。
大一上学期临近期末,向知榆几乎整日泡在图书馆的自习室里,唐潮是个耐不住寂寞的,待一会就去找新交的学姐女朋友去了。
只剩陆祎和她。
向知榆很刻苦,不管哪门课程都学得很好,几乎成了唐潮和陆祎的课外小老师,遇到不懂的都会问她。
她好像是天生就吃这碗饭的,不管理论还是实操,都是班级里的第一。
盯着眼前密密麻麻的笔记,陆祎有点看不进去,他本就对这没什么兴趣和热情,来这自习也是因为向知榆。
忽然,摆在桌上的手机振动了一下,陆祎看过去,见向知榆原本埋在书本里的头猛地抬起来,拿起手机刷刷操作了几下。
神态认真,好像在做什么很重要的事情。
陆祎正好看不进去书,随意问道:“做什么呢?还特意设个闹钟提醒自己。”
“啊……”向知榆回过神,将手机反扣在桌上,“冲个话费。”
充话费还设闹钟提醒,闻所未闻。
陆祎见她不想跟他在这上纠结,就换了个话题:“向知榆,你为什么想当医生啊?”
本以为女生会像往常一样用些普世的话来打发他,没想到对方竟然用笔点了点脑袋,眼睛盯着窗外,嘴角上扬:“有人说过我给人看病的样子很漂亮。”
陆祎注视着女生的柔软的侧脸,有点失神,听到这话想象了一下,竟然非常赞同,不由轻笑:“就因为这个?”
向知榆收回视线,再次放在书本上,笑意消失,闷闷的嗯了声。
周围安静下来。
陆祎见她没了说话的欲望,略带失落的重新拾起笔,写了两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