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子的东西不少,但很多都是重复的,比如收音机,看着也是外国货,但林渊没什么兴趣,主要原因是太大了,现在的收音机基本个头都不小,见惯了那种小型收音机的陈旭完全不感冒。
其他的就是手表,闹钟等玩意,这些对陈旭来说也可有可无,他已经有闹钟了,林蝉也有手表,这玩意够用就行了,多了浪费。
至于其他的,陈旭看着一只钢笔陷入了沉思。
派克51heirloom。
陈旭能认识这支笔还是因为他前世他工作单位的老板有一支,整天跟个宝贝一样放在盒子里,有人到他办公室喝茶才会拿出来展示一二,据说到了二十一世纪,这种笔的数量几乎就只剩下个位数了。
“喜欢这笔?”
“不,我就看看。”
陈旭果断拒绝,这玩意价值太高了,就算是现在这个年代,这玩意也不便宜,要知道这玩意刚出现的时候就算是市场价那也高达八十美元。
这种笔给他这个半文盲简直白瞎了。
而且,陈旭怀疑老爷子可能不知道这笔的价值,毕竟作为战利品,老爷子多半将其当成一支不错的钢笔了,以至于直接摆到了黑市上。
但他又不好明说他了解这笔,甚至还知道连笔帽都是金的...
“老爷子,这笔你卖的话是打算卖多少?”
“十块,怎么了?”
陈旭心里实锤了,老爷子的确不知道这笔的来历,就算是拿笔盖当金子卖,也不止十块...
陈旭还在思索如何委婉的提醒一下,老爷子已经将笔塞到了他手中了。
“就这笔吧,我看你找了半天没看上什么东西,也就这笔你看起来挺喜欢的,喜欢笔好啊,年轻人就应该多读书...”
“这...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