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勤拉过他,笑道:“小超真厉害,李叔在你这么大时,可没有你能跑,等会吃饭时,坐在李叔的身边!”
小马超受了夸奖,非常欢喜,扯着李勤的袖子,道:“那个和猿叔叔一起跑的人,小超以前见过他,他是猎户,会驯鹰呢,鹰在天上飞,他在地上跑!”
众人听了,同时哦了出来,可沈乙却道:“就算是猎户也没这么能跑的啊,不是咱们富平人吧?他叫什么名字?”
小马超摇头道:“不知从哪来的,小超只见过几次,不知他叫啥。”
再跑完这圈,就已经是第二十圈了,今天一口气跑出了六十里,以前可从来没有跑过这么远,还是一口气跑下来的!乌蛋子只感全身酸软,脚下没有力气,他现在只想着一下子扑到在地,什么都不管了,只要能躺下就好!
可是,后面的年轻后生,仍旧紧紧地跟着他,呼吸之声清清楚楚地传入耳中,后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而乌蛋子也不敢停,他是公认扶角兵里最能跑的,而且自认为不管是谁,都跑不过他,可身后的年轻后生,极有可能比他还能跑,这让他实在接受不了!
乌蛋子心想:“我以前是当贼的,能跑是天经地义的,可他是干嘛的?也是当贼的,还是抓贼的?”
汗水把眼睛糊住了,年轻后生没有力气去擦,他也不行了,他也从没有一口气跑出过六十多里地,但他必须要赢,他要让那些从来都看不起他的人看看,他赵正是顶天立地的好男儿!
第二十一圈,第二十二圈,第二十三圈!
原本欢声笑语的百姓们都沉默了下来,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能跑的,乌蛋子也就罢了,是李郎的得力部下,又是出了名的盗贼,虽然以前从不知道他这么能跑,可今天总算是见识了,但这个年轻后生是谁,怎么也这么能跑?
第二十四圈,乌蛋子终于坚持不住了,他就算是天生擅跑,可也从来没有这么跑过,就算是有人追他,可也没说能追出七十多里地的,这得多大仇恨啊,就算换匹马来,一般的马跑这么远,也是很痛苦的事啊!
第二十五圈,乌蛋子停了下来,全身犹如被水浇过一般,他慢慢软倒,躺到地上,任由后面的年轻后生,超过了他!乌蛋子吃力地抬起身,指向年轻后生的后背,他这时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心里只是想:“够狠,有种,你比我还爷儿们!”
李勤带着人跑了过来,他忙给乌蛋子做检查,可别把这得力手下给跑废了,那可损失大了。虽然乌蛋子没跑出个马拉松的距离来,可那是因为没有训练过的原因,要是多训练一下,说不定能跑出来的。
大家都看向那仍在奔跑的年轻后生,见他也慢了下来,由跑变走,最后停止不动,只比乌蛋子多跑出不过十几丈,但他赢了,而且这年轻后生,说什么也不肯倒下,顽强地站着,慢慢转过身,看向李勤!
李勤站起身,举起两只手,同时挑起大拇指,叫道:“好汉!大家为好汉欢呼!”
百姓们一起欢呼起来,放声大叫,好汉,好汉,好汉……
赵正抬起手,擦了把脸上的汗,这时已经分不出他擦的是汗水,还是泪水,想起自己悲惨的童年,无人疼无人爱,长大后受尽白眼,只因自己是没有父亲的娼妇之子……然而,一切的痛苦回忆在此刻都烟消云散了,他终于得到了尊敬,无数的人在向他叫着好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