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睡前,吴龙看了看自己薇博和斗音。
薇博上,还是有不少人亮出肌r0U,挑衅吴龙。说吴龙是花拳绣腿,打烂道具瓦罐骗流量,有本事与他一战。
还有人说吴龙今晚为什麽不直播,也不发视频?因为吴龙没有道具骗人了,所以不敢直播。
吴龙摇头失笑。
再看自己的斗音账号,直播间後台的站内私信很多,吴龙都不知要不要点进去看完。他明天还要早起,暂时不想浪费这些时间。
倒是看到有几个私信有些不同,带有特别的标记。
他点开查看,原来是网红运营公司,也就是所谓的MCN。
俗称网络推手。
当网红成为一种职业,网红运营也就成为一种手段。
团队的力量,往往b个人的力量更强大。个人网红在网红运营公司面前,就是一条小鱼。而网红运营公司,则是一条大鳄。
按理来说,网红与网红运营公司合作,是互利互惠、1+1大於2的好事。可实际上,当网红运营公司在网络中形成网络霸权和垄断,这种合作就从双赢变成单赢,最终导致双方矛盾加剧。
吴龙在前世的现实中看到,有网红和网红运营公司闹翻打官司。
而明星纷纷建立自己工作室,不再像以前那样签经纪公司,同样也是这个原因。
那些不能保持内容x1引人的网红,找网红运营公司合作,是一条路。
有些网红原本就不出名,与网红运营公司合作後,被网红运营公司炒红,他们也只能与网红运营公司合作。
吴龙有系统,自己有实力,能保证节目内容x1引人,没必要加入网红运营公司,把自己的劳动成果分给网红运营公司吃。
网红运营公司的合作有很多陷阱,就是为了随时吃掉网红,把网红当成他们赚钱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