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温绾早就料到了,温绾道:“亲戚之间帮忙是没有工钱一说,但我也没亏待她们。
挣回来的钱,我们是按劳分配的,跟生产队按工分粮食是一个道理。
我这边还有账本,不信二位领导可以看看。”
现在还是特殊时期,活过一世的温绾,当然知道什么叫小心驶得万年船。
好吧!
要说中间不插一个谢常青,温绾完全没必要把挣到的钱按劳分配。
可谢常青工作性质特殊,要是因为这事给他带来不好的影响,那她罪过可就大了。
“而且,我们用的原材料是棉纺厂卖不出去的瑕疵棉纱。
我家老三救过棉纺厂车间主任郑达的女儿,一来二去的,他们之间就有了些来往。
郑主任发愁仓库里的瑕疵棉纱处理不掉,我家老三心地好,也跟着犯愁,想了大半个月才想到把棉纱处理一下织成帽子围巾卖。
一来可以帮郑主任处理掉棉纱,二来也能让咱家以及几个亲戚挣点钱补贴家用。
我这儿有跟郑主任签的协议,他怕我们中途不干了,特意让我们签独家经营,意思是让我们最少给他处理满一年的棉纱。
我们觉得不能太吃亏,就让他签了一年不能涨价的协议。”
这就是合作的魅力,不管当时是谁主张签的,既然签了,大家就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了。
谁占主导位置谁被动,还不是当事人说了算。
他们要真去问郑达,温绾也不怕,大家利益共赢共损,他肯定会站在她这边。
当初让他签这两份协议,也是预防万一出事,能让郑达帮忙说几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