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爱怎么想怎么想吧,她的想法不重要了!无论何时,人还要自己立得住!以前,我最听祖母的话,她让我学规矩,我就学规矩,她想让我高嫁,我就高嫁,从小便为当世家妇学了很多我不喜欢的东西。”

    “可那些规矩有什么用呢?关键时刻不能当饭吃,也不能救命。我跟我爹商量好了,我要让我爹辞了太医院的差事,我跟着我爹学医术,以后开医馆,行医救人。”

    李幼初觉得此时的沈锦书,坚定,有力量,说话条理清楚,整个人都发着神圣的光。

    再也不是以往那个她熟悉的,软弱听话,遇事就哭鼻子的沈锦书。

    父亲为了给她退掉亲事,被人陷害侮辱,自家人欺负他们,但锦书并没有因此被压倒。

    她变了,变得坚强,懂得从困境里寻找出路,懂得护着父母,凡事先靠自己。

    李幼初的眸子里闪耀着不知名的光彩,抱住沈锦书道,“阿书,你从小就爱看医书,也就因着是女儿身,才没从医。好阿书,以伯父的名气和医术,再加上你的爱心,这个医馆的门槛怕不是会被人踏破吧?”

    沈锦书一扬下巴,神采奕奕,“话虽这么说,但我宁愿世上之人永无病痛。但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只希望能减轻病人的痛苦,还他们一个健康的身体。”

    “阿书,这样积德的好事,让我也参与一份吧,你与伯父选址,到时候,我出银子,咱们一起把这家医馆开起来。”

    沈锦书看着好友,知道她是担心自己现下的窘迫情况,才这般支持自己。

    她们两个这样的友情,就是经历的事情越多,越牢固。

    沈母听着两个姑娘的谈话,也震惊于女儿的改变,擦干了眼泪,眸中有了光彩。

    “爹,您要是身体舒服了,就出来坐坐吧,圆圆来看您了。”沈锦书冲着里间大声道。

    里面的声音凝滞了一瞬,片刻后,窸窸窣窣穿鞋的声音响起,沈道槐从里面走了出来。

    李幼初一看到他,便红了眼睛。

    从前意气风发的人,一夜之间两鬓斑白,容颜苍老,似是老了十岁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