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站了起来,猛地把酒一喝光了。他大胆地向K歌机子走去,从老旧的机子里翻出熟悉的歌,前调一出来,我便冲过去掐断了他——他播的是光良的《童话》。
旁边的的熟客便议论起来,这是他们都知道这首歌是野夏酒吧里唯一的禁曲,几年了,我都没许任何人播过。宋明偏不,他重新开,钳住我的手腕。我们快要打起来,我自狼狈地躺在沙发上,没有力气再跟他打。
准确来说,早些年我就病了,虚弱的身体大不如前,我用手臂遮住我的脸庞,但宋明把我从沙发上揪起来,将手臂扯开,与他对视,让我听他唱。可我只想堵起耳朵来。我曾经问过宋明,你知道绿洲乐队解散了吗?他说他不知道,他上班后就再未关注过音乐。
其实我更想说,有些歌一起听完,一起唱完,那就说明要散了,跟那次体艺节上我们的表演一样。
我们一直都心有灵犀,在某些事情上。
他与我对视,我被他黑漆漆的眼刺得遍体鳞伤,动人的情歌仿佛是一首祭奠我的亡曲一般。一歌毕,他拿着麦克风说——
“我说我喜欢你,爱你,这样说足够是你们这边的人了吗?”
我没来得及回答,他拉着我进了厕所隔间,我的脸冲着镜子,才知道泪爬满了脸。我无言地挣扎,手指蹭到之前有人在里头闹事敲碎了一角的玻球,手被他束着,压在镜子前,手指渗出流动的血液,血液涂抹在镜子,勾勒出一双手印。
他在我的耳边厮磨,欲言又止。
他在我身上做机械地抽动,熟门熟路挺进那里,肚子被搅动着,我的呻吟和痛喘成了他的迷狂的助燃剂。他紧闭着唇,与平常油腔滑调他判若两人。我看着镜子,希望能看出我脸上存在着悲伤和委屈,可我竟都没有。
宋明脸上再也没有我被烟灰烫伤时候候心痛的表情,到最后两人的脸上都成了无言的漠然。
我是在这里默契地知道宋明在与我做分手,《童话》唱完就剩下现实了。我们在狭窄的厕所间里打炮了,与许许多多来过这的情人一样,唯一不同的是别人是情感推动,我们却是情感破裂。
即使到最后,他说,再等等,等他处理完一切就回到这个小城,永远跟我在一起。
说完他便离开,而我瘫坐地板上,手指血肉模糊,都还在回忆,以前那些回忆是幸福快乐的。
永远,这个词语多迷人,比“我爱你”还要动听,可惜,它只不过是脱口而出的词语罢了。
为什么就不能放下,放弃有那么难吗?像宋明一样潇洒不就好了。
可我不是他,我是他口中的“那种人”或者我们自己口中的“这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