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飞鸿尴尬地笑了笑:“浩哥,我们四个觉得乐队参加比赛,最好有一首自己原创,所以......”

    周浩瞬间明白。

    裴飞鸿想要年少有为词曲署名权。

    实话实说,十二万块买一首好歌去唱,这个价格确实不贵,只不过要是卖给歌手,比如某歌星唱了周浩写的歌,虽然版权归歌星或他所在唱片公司、歌曲也会收录到专辑里,但是,封面、歌词、MV里的词曲作者,必须写明是周浩,署名权很重要,代表这首歌在创作上的出处。

    翟月听懂表哥的意思,觉得他要求过分了,“表哥,周浩愿意把歌让给你们唱就很不错了,你们还想要署名权?”

    裴飞鸿也觉得要求过分,脸上有点挂不住。

    还不都为面子吗,乐队都是搞原创,哪有乐队请别人写歌的?这要传出去多丢脸,国内黑豹零点唐朝,国外范海伦金属核,人家也翻唱,可翻唱的都是经典,其他都是自己原创!

    周浩一琢磨,一脸平静地问:“如果我再给你们写歌,你们肯定还想要署名权?”

    裴飞鸿尴尬笑了笑,“浩哥,钱你尽管开口,我们就要个名!”

    周浩点点头一脸平静地说:“也不是不行,要署名权的话,音乐网站就得全靠你们出钱出力。”

    裴飞鸿既然要参加全国比赛,光地区赛就得几轮,决赛还得一两轮,至少需要三、四首歌,如果把署名权都给他们,自己一定就要得到相应好处。

    再说自己无权无势,要想运营一个网站前期需要很大投入,以自己的财力很难支撑,倒不如把署名权给他们,换取这群富二代支持。

    再说如果自己愿意,像这种歌曲可以写出几十首,再说自己重生回来最缺钱,搞钱才最重要,用署名权换钱挺合适。

    裴飞鸿刚听完马上表态,“我当什么事呢,音乐网站你只管说话,我们出钱出力,股份都是你的!”

    “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