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的农村,其实和八十年代的农村差不了多少。
大家还是会以种田为主,种的菜收获之后,会进城去卖,起早贪黑的,很辛苦。
她的爸爸妈妈种了三四亩地,都是他们黄家的,所以卖菜所得的收入,也得充公。
印象中分家是在五叔六叔也成家之后,在她上小学之前,不过在她五六岁的时候,妈妈、爸爸就带着妹妹去K市卖毛巾被了,她被留在家里,外婆家住住,二姨家住住,直到小学二年级才把她接到K市。
所以严格算起来,分家也就这两三年的事儿。
可是这两三年里,妈妈却怀了三次,身体情况受损严重,她不知道后来她得直肠癌,跟前提身体不好有没有关系,不过这一世,她得替原主守护他们,所以最关键的这几年,她一定得守好。
爸爸妈妈种过很多种菜,什么甜瓜西瓜,西红柿,洋白菜,大葱,黄瓜,茄子等等。
在她两三岁的时候,他们为了挣更多的钱,不惜借钱买手扶式拖拉机,可是这些钱爷爷不给报销的,他们自己借的自己还,但是卖菜的钱一半得上交,买化肥、种子、浇地的这些本钱,还有他们出门在外吃饭的钱,爷爷都不管,反正就只管收钱,所以他们赚到手里的钱,是微乎其微的。
毕竟手扶式拖拉机也不是小价钱,事实上这个拖拉机也没用几年就搁置在家便宜那些叔叔伯伯了,所以这一生,她一定要阻止他们去买这个让他们背债不少的拖拉机。
至于赚钱的门路,她可以帮他们想一个啊,未必一定要卖菜的,只要脱离了这个家,他们就相当于分家了,赚多赚少还不是他们自己说了算?
大伯常年不在家,自己赚的钱大部分都养活自己的老婆孩子了,能孝敬到老人身上的很少。
二伯在市里面的银行上班,娶得二伯娘刚开始是老师,后来做到了公务员,家里条件很好,因为一早就出去求学上班,而且还过给了舅爷做儿子,姓王,所以原则上也和家里分了的。
三伯父一家贼精贼精的,结婚之后立马就搬了出来。
苦就苦住了老四的爸爸,因为两个叔叔在上学,照顾老人还有学费的问题,就都落在了父母的头上。
连他们娶媳妇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跟着他们吃饭,就那这一家人也没得到他们厚待,总觉得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所以妈妈回忆起来这些年的往事时,有时候还委屈的掉眼泪。
这个年代什么生意都好做,只要能豁得出去,只要有本钱,干啥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