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文学>历史小说>重生之我是大明星 > 第七百二十四章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世界影坛是好莱坞一手遮天的,中国电影人想要输出自己的文化,就必须以一种对方能够接受的方式接近他们,一步步深化,才能达到和平演变的目的。

    在吴珂博原本的计划里,《功夫之王》只是第一步,先让欧美观众们熟悉这些中国的文化符号,引发他们的兴趣,以后再来真的。

    如果单纯的从这个角度上看,《功夫之王》无疑是成功的,要知道,某些国家为了输出自己的文化英雄符号不惜大撒美金,而欧美观众看《功夫之王》还是要自掏腰包的。

    既能挣钱,还能宣传自己的文化,这本身就已经证明了中华文化博大精深的吸引力。

    而且,在《功夫之王》中美猴王、默僧、醉仙这些人物形象固然与传统中华文化中的既有概念有些出入,但在性质上还是光明正大的,他们全都是正义、善良的,代表着真、善、美的力量。

    《功夫之王》塑造了一个另类的美猴王,不过再怎么说,这美猴王还是个银幕英雄的符号,是千里迢迢穿梭“无门之门”过来的美国青年的精神偶像,对一个美国观众来说,美猴王跟蝙蝠侠、超人、蜘蛛侠们的作用无甚二致,所以,在大的方向上,《功夫之王》是弘扬了中华文化,提升了我们民族的银幕文化形象的。

    再者,别看国内那么多人跳出来指责《功夫之王》,可不见得自己就比人家理解美猴王更透彻。

    这年头,还有几个人去认认真真的读吴承恩的原文?

    猴神的形象本就是源自印度神话的影响,孙悟空的前身据说就是哈奴曼或者无支祁,其实站在局外人的角度想一想,缺少神话传统的中华文化中,突然蹦出了一只上天入地的猴子,本就是有点邪性的事。

    《功夫之王》打通了人与神的界线,玉皇大帝、玉疆战神这些神祗仙班更像是一个封建国家的统治者,而且他们居住的仙山,也是凡夫俗子可以杀将进去的。

    从西方文化的角度来看,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古希腊神话里的众神跟凡人就是时常往来的,搞不好还经常珠胎暗结,生个人神混血儿什么的。

    中华文化的神话传统则基本上被儒家给阉割了,俗话说的好,子不语怪、力、乱、神,而且长期君主专制让中国人养成了把“神”类比为高不可攀的统治阶级的习惯,一般的人是不可能触碰到“神”的,遑论通过功夫来跟“神”做一番生死大决斗。

    法术和武术在中华文化中,属于差别明显的两个范畴,但在西方文化中,却比较相通,《功夫之王》对法术与武术的关系也做了一点调侃,当程龙饰演的醉仙画下符咒求雨时,突然几滴液体从天而降,可惜醉仙还没来得及高兴,就发现其实是李连洁饰演的默僧站在高坡上撒尿,虽然有些恶俗,却也可以接受吧。

    此外,不要忽视本片的立意,从片头依次出现的李笑龙、郑沛沛、刘佳良等人的形象,就可以知道,这是一部拍给cult片迷看的电影,港产功夫片在美国就是典型的cult片。

    事实上,《功夫之王》的男主角就是个整日沉迷在香江功夫片中的cult粉丝,对他来说,能够跟心目中的英雄有一番亲密接触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所以,李连洁还是当年《少林寺》的和尚造型,程龙又提起了《醉拳》里的酒缸,两人甚至大练螳螂拳和蛇形刁手,基本上就是对二人成名作的一次温习,对一位沉迷于港产功夫片的cult迷来说,这就足够了。

    所以,《功夫之王》根本就不是建立在《西游记》的文化基础之上的,而是建立在cult片的文化基础上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功夫之王》若要拍续集,就是请来李晓龙跟姜子牙大打出手也不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