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他是知道的。
傅瑾城看着她,一会后,又笑道:“你说,你是这个吧世界上最了解我的人,我也认同,所以……”他摸着她的秀发,“你觉得我又怎么可能会舍得放你走?”
所以,说到底,有些人,有些事,习惯了,就不想改变了。
哪怕那个人为他付出了多少,有多爱他,他不爱对方,他也不会放手。
这就是男人的劣根性。
总是希望有个人能什么都不计较的陪在一边,一直等着他。
可他需要的,不是情人,不是爱人,只是一个没有自我思考能力的宠物。
她就算是在爱情上随波逐流了点,但她还是有自己的思想的,会笑会痛,她还真的做不动不管发生什么,永远在原地等他。
傅瑾城何等聪明?
她了解他,他何尝又不了解她?他看到她的眼神越来越冷,笑道:“你不是说,接下来下半辈子都一个人过吗?就算一个人过,也有某方面的需要的吧?我可以很好的充当你需要的那个角色,我们各取所
需,难道不好吗?”
高韵锦看着他,不说话。
傅瑾城向来是一个收敛自己情绪,自己想法的人,他轻易不会把自己剖析给别人看的。
今天的他,可谓是破戒了。
竟然让她看到真实一面的他。
也是难能可贵了。傅瑾城看她不说话,又凑过来亲她,高韵锦轻轻一别头,躲开了,面无表情的说:“人的想法会改变的?我之前是自卑,就是因为曾经为了钱卖给了你,做了皮肉的生意,
所以不想祸害别人。可说到底,在过去这二三十年来,我的人生中,只有过你一个男人,现在恋爱自由的社会,多少女孩子比我年轻的,都谈过好几个男朋友了,我之前想这么多,不是作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