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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结束,丽贝尔回到了后台,瘫坐在椅子上。
她累坏了,嗓子也很不舒服。
有人端了一杯蜂蜜水给她。
丽贝尔接了过来,回眸一瞧,看到了自己的老板司宁安。
丽贝尔上班不过一天,却听到无数个关于老板的八卦。俱乐部的女孩子,没有不喜欢这位老板的。
甚至有人处心积虑,想要勾搭老板。
听说他们老板是南洋大军阀家的三公子,身份极其显赫,又是霍爷的子侄。
新乐门是霍爷的产业,因此在这里唱歌或者表演,待遇是最好的,没人敢在霍爷的场子里撒野。
丽贝尔看到的,却只是个风流的年轻人。
这年轻人异常的英俊,一双美目几乎能流光溢彩。
他若是个穷苦出身,不知多少富婆肯为他花钱。
丽贝尔瞧着他,都恨不能掏尽身家,哄他高兴。
外貌这般优秀的人,出身还好,真是万千宠爱于一身。
丽贝尔又有点嫉妒他了。
“多谢老板。”她接过了水,喝了一口,尝到了丝丝的甜,有点腻味。
她并不爱甜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