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仙界崩塌以前,大哥孙大圣告诉向缺,当你苏醒以后首先应该做的就是去一趟大荒中的荒漠,那里有一口灵泉,是从崩塌后在仙界就诞生出来的,若是喝下一口泉水🔺🅪,他身上的缘故神邸血脉觉醒的程度,会平添不少。
这对他来说在🔔实力的增涨🀧上绝对是🇵如虎添翼的。
所以,向缺不去瀛洲,那就得去大荒了。
在这种情形下,他别的想法🖣不能有,增🀷🁘🆅涨实力一定是必须的。
此时的小罗天,已经🚧🕵不复🀧往日的繁华了,土地贫瘠🍗人迹全无。
但凡所能看到的地方,几乎都是没什么生气的,就更🕫🌧别提有啥仙门了。💧🔐⛛
大崩塌所带来的结果就是,绝大多数的仙门都覆灭了,九成左右的修者已经变👚成了尘埃。
落在地上,感受着脚底🝐🏖触🀧地带来的踏实感,向缺沉沉的松了口气,人踩在地上的时候,心态肯定也是稳的,心情就也能🌂🞖好不少。
但是忽然之间,向缺就感觉自己的🇵周围一下子就热了🕫🌧起👎🇰🜎来。
就仿佛一瞬间进入到了一个火炉当中,🀷🁘🆅这种热度几乎让他觉得人好像都要熟了似的🉂🄟⚞。
于是,向缺抬起脑袋,他想知道为什么会忽🖮🕾🏒然这么热。
然后他就看到了一轮火红的太阳。
那不是太阳,而是一头有着三脚的大鸟。
三足金乌正扑扇着翅膀,当它擅动翅膀后所席卷而来的热浪就吹在了向💧🔐⛛缺的身上,同时也让他周围的杂草都开始燃烧了起来。
从天道城里出来,这是向缺第一次看见生物,他本应该挺🖆高兴的才对,但现在他一点也兴奋不起来了。
三🔚🁏🄰足金乌以前就碰到过,却被他和孙大圣给烤着吃了。
“你身上有我族类的气息……”这头金乌🖖收拢翅膀,用一种泯灭眼下生💧🔐⛛灵的目光,看着向缺说道:“你曾经杀过我们金乌一族,而且还不止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