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最知道好歹。
她的身边,谁有钱,谁有地位,谁说话有分量,小孩子心里其实完全知🁣道。
比如六岁的凛凛,她完全晓得自己的幸福生活,都来🕼🎿🖺自于许振声。所以她对许振声,几乎有种特别的崇拜。这种崇拜是人骨子里的天性,并且会演化成一种爱意。她爱许叔叔。
妈妈也爱许叔叔。
妈妈见了许叔叔,柔情似水,顿时就由一个丧了偶、拖儿带女的可怜寡妇,🝠🌦🁒变成了一个娇羞幸福的小女人。不但眼睛在笑,连脸蛋儿都在发光。她把自己打扮的美丽动人,让许叔叔高兴。她对许叔叔关心照顾,无微不至。凛凛小的时候不懂,许叔叔为什么又给她拿钱,又供她🕫🌦读书,直到她九岁那年,偶尔在家里的垃圾桶看到两只用过的、带点血渍的避孕⚖👗套。
她隐隐懂得了什么。
多年来,凛凛一直盼着🗒🛂许叔叔和妈妈结婚。她想让许叔叔成为自己真正的爸爸,但一直未能如愿。凛凛大约知道,许叔叔有家庭。他有一个老婆,还有个儿子,所以不能娶凛凛的妈妈。但可能是凛凛从小就认识他了。凛凛早就接受了许叔叔,所以并没有觉得哪里不对。她觉得🕫🌦许叔叔爱她、爱妈妈,那个她不知道名字的女人,才是多余的人。她要想尽一切办法把许叔叔挽留在身边。事实上,这些年,🀘☬他们的感情确实不减反增。凛凛心理上,已经觉得跟许叔叔是一家人了。
可是随着青春期的到来,凛凛的信念,也渐渐开🄻始🟤🟃动摇。
直到她遇见许途。
凛凛第一次知道许途,是因为一张照片。
那照片夹在许振声的钱包里。
有一天许振声过来,👔🈥🀞六岁的凛凛习惯性趴在他怀里,翻弄他🁈衣兜,掏出钱包,就看到这张照片。🞇👾🎝
一个小男孩,眉清目秀,唇红齿白,非常漂亮。跟凛凛差不多大。穿着白色的翻领短袖,齐膝盖的小短裤,坐在一片草地上,张嘴大笑。他有点兔牙,笑起来非常🐐⚫🔕可爱。
凛凛瞬间被照片上的男孩吸引了。
“叔叔,这是谁?”
许振声笑着说:“这是许途。”
凛凛问:“他是叔叔的🗒🛂儿子吗?他几岁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