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莎...爱莎...”
声音越来越近,很快她🔪🃚😓的视线里就出现🌕⚣📍了三个人的身影🕦。
走在前面的,是两个少年。
看年纪,应该也就⛹🟗⛹🟗十五六岁的年🃏🖳🖯纪,当先少年身材雄壮,身穿粗布衣衫,肩膀上挎着一副弓箭,板寸下那张国字脸很是明显。
在他旁边,则是一个斯文瘦弱的少年,身上衣服虽然也不过是粗布衣衫,但却洗的格外干净,手上提着一🙪🍍把小提琴,很明显来找人之前应该在进行小提琴的演奏,而来的匆忙,居然连小提琴都带来了。
而走在最后的家伙则是一个腰挎长剑,嘴里叼着长草,流里🉀🄊流气的家伙。
前面两人,在爱莎的记忆碎片里曾🆍🎔🐲经出现过,一个是给城里皮匠铺送动物皮毛的猎户家的儿子,另一😪🄏个则是她家邻居,那个吟游诗人的儿子。
至于最后那个,不用想也知道,应该是那恶🚴少的🄰🁋🄒狗腿子,至于跟来的目的,无非就是确定一下自己的死活罢了。
“喂,我说你们两个到底还要找多久?这都走出来二十多里地了吧,那女人应该早死了,⚟💭走走走,回去🎣💶🖙了🙪🍍。”
还没走到她所🃟🙃🇩在的这片🔪🃚😓河岸,就听那狗腿很不耐烦的开🕦口了。
“要🚚📸☁回去你自己回去,没有找到爱莎之前,我是不会回去🝣🌻的。”
这次开口的是那魁梧少年,他的声音低沉,明显压⛯抑着怒火。
“呵哼,还是个情种?这都找了多久了,就算🏴🞒找到了也不过一具尸体而已,难不成你还想玩弄一下,没想到你长得壮实,却喜🜩🄷🂎欢这口。”
狗腿邪笑着,话语里满是不屑。
“混蛋,你说什么。”
狗腿的话如同热油泼在了少年那本就没有熄🚴灭的怒火之上,让他的愤怒瞬间冲昏理智,反手就摘下背😪🄏后的弓箭抬手就要射死这个逼死他朋友的混蛋。
只是他的身体很快被那斯文少年抱住,嘴里更是大声道:“乔恩,别冲⚓👀动,你杀了他,你全家都会死,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