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围追堵截的🔅相公们,直接在勤政殿的公廨安家了。
于是,监察衙门细则的第一稿成稿了。
“诸位相公辛苦!本该是定国策🌇☩、商国事,结果辛苦诸位做书吏之事。”
“不过,有些瑕疵我🜉⛻🟦还是要提一下。比🎣💶如,地方官员的监察,🜀⚯🔽辖区丁口、田亩、刑讼之事,是吏部考功司业务,监察衙门不予办理。”
“既然是监察,纠察,就如御史言官针砭品行一般,职责应该倾向于贪赃枉🌇☣法、欺压良善、渎职失职🈮🁮这等不法事上。”
“还有就是还不够细,监察🞱🗼纠察内容不够细,惩处措施不够细,不法不规之事对应惩处不够细。”
“就比如,多少日不审堂,多🚤少日不上衙该如何处置?比如说,非放衙及休沐时间饮宴游玩,耽误公务该如何处置?比如说,属官行不法事,主官的监🕍🈒督和领导责任是否也该有处置?等等这些。”
“当然,我只是举例,这些内容是否该纳入监察范围,又该有怎样的处置🁗🅹,这由诸位相公来评估。⛷🟂”
“还有处置措施,告诫算惩处,罚铜算惩处,增加磨堪年限算惩处,调任现🌇☣职也算惩处,🈹🃓甚至🔬🃬严重着调低品级、剥其功名等等都算惩处。这里面应该有个界,就是与触犯刑律的衔接。”
“所谓的监察细则,在我设想,是对《大宋刑统》的补充,是规范🕽所🂣🐪有官僚体系的各项公务行为的细则。”
“如此下来,就可以尽量做到监察官有法可依,避📝🛸免将监察衙门最终变成了第二个御史台谏。”
“同样,😥🃡对不同层级🜉⛻🟦的监察官处置权限明确限定,并不需要所有处置权均上交朝廷,各司其职,依律行事即可。”
“另外咱说些题外话。监察衙门的组建,不可能脱开现有的官员。如今这🁗🅹汴梁的情形🙕,诸位躲公廨也不是长久之计。”
“诸位看这样可行不?诸位相公只需要拟定大方向大框架,挑选一些有意从事监察的官🐡🁖员,令其填充内容。⛳如此,可从完善监察细则的公务上,择其善者而用之,实现遴选人员的目的。”
老让朝廷相公们专注于这案牍劳作,🙴赵曦也过不去眼。
对于🕋赵曦而言,只要🜉⛻🟦朝廷一致通🌇☩过推行监察制度,相公们就算完事了。
至于监察官……🔗总归是脱不开现有的官员,也很难避免相互的勾连,倒不如大方的将问题摆在台面上,或许这样可以让他们有所忌讳。